一码归一码,治病救人是你医生的职责。剪了衣服就亏了。虽然国内24小时抢救才70多块钱,但也不是一个医生能挣的。这样医生就只能当兽医了,带狗洗澡要200块。抢救病人。现在医生要请几个评估小组来评估,见证抢救过程,这是对的。病人得救了。为什么你的医生没有征得垂死病人的同意就把病人的衣服剪掉了?
医生怕担责任吗?
闺女流鼻血不止,送去省医院急诊,急诊大夫用了膨胀棉止血,医生说三天后到门诊取出。三天后到省医院门诊挂号,好不容易排到了门诊却说谁放的谁取,我不能取!好吧您是大夫,您说的都对!这一段有问题哟?急诊大夫告诉你三天后来门诊取出。哪个科门诊? 没说吗?如果说这个科拒绝你了,最优解是找原先那个急诊大夫,就算今天不在,明天肯定在,预约一下见个面不是难事吧?什么阻止你去找首诊大夫?是不是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换医院,去了中医院,特意挂了专家号,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排到了,给专家说明情况,专家看了看闺女的脸,说我取不了,你要找当初给你放膨胀棉的大夫,取出来后你再过来!这个大夫虽然不给你取,但是明确告诉你,取出来以后再复诊。
在我看来已经算很负责任了,一般人都直接说你去别的地方别来了,我当时就崩溃了,出了医院买了镊子自己取了出来,流了点血,又去了儿童医院检查,做了血常规,开了一些药。看病过程就此结束。然后你自己取出来,又跑去儿童医院,专家不是告诉你取出来以后复诊吗?大胆猜测一下,不回专家那去,是不是也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可是问题来了,看病过程如此曲折,如此艰难,个人看来如果你和第一位急诊大夫沟通得当,提前预约,是不会跑这么大一趟的,得知你为一个病连跑三家医院,我也会心生疑虑,是个大夫心里都会犯嘀咕。
医生在抢救病人时把病人的胸部的骨头弄断了,这是谁的责任?为什么?
这个问题很费脑神,应该是无药可救了。抢救病人现在医生得请几个评估团评估见证一下抢救经过,这是应该的。但抢救生命分秒必争,怎么办呢?等评估团过来评估,黄花菜都凉了!人不知道死了多久。现在法律特别眷顾病家弱者,只要医闹不要到法院过来打砸抢闹,医院先赔巨额赔偿各打五十大板即可。病人是救活了,你医生为什么没有征得垂死病人同意剪掉病人衣服呢?!一码归一码,救命是你医生的职责,剪掉衣服就得赔钱!于是现在抢救生命都得进行评估。
医生负担不起!保命摔断肋骨很正常。你必须对拯救你的生命负责。你不是疯了就是被驴踢了!虽然国内24小时抢救才70多块钱,但也不是一个医生能挣的。这样医生就只能当兽医了,带狗洗澡要200块。如果没有力量,压力不够深,没有救援效果。只是一个意思吗?干脆推脱说没时间赶到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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