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很多青年男女,认识时间不长,要么同居,要么经常发生性关系,过着已婚夫妇一样的生活。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青年男女要先同居再结婚。如果都是已婚男女,谁家的男人会让老婆去上这么不光彩的课。至于一些男女共同工作的特殊工作,应该是在机房或者工作楼里值班,但不止一个人。

男女结婚前要同居吗?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当今青年男女结婚之前,非要先同居不可呢?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好多男女青年,恋爱相识不久,不是同居就是经常发生两性关系,过着和结婚夫妻一样的生活。短的3一5年,长的直至10年左右,不办结婚登记手续正式结婚,有好多男孩子玩够玩腻,借故一脚把女孩子给甩了,倒霉吃亏的是女方。我认为婚前男女双方,去三甲医院,男妇科作生殖生育等全面体检,要同居还是先办结婚手续为好。

单位让一对男女单独在一个房间里面上夜班,不是夫妻,劳动法允许吗?

这个问题应是题主突发异想而提出来的,现实工作中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大家注意提问:是男与女单独住一个房间,不是一套房或一个单位。一房间是一室,除了夫妻,情人,恋人谁肯一男一女住一室!无论什么单位的领导,对一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定岗安排,都是根据工作需要而决定人员上岗。夜班工作如果要安排两个人在一起上班,肯定是两男或两女在一个房间,不会一男一女。

至于有的特殊工作男女混合上班,均应是在机房值守或一个工作楼里,而应是多人。不会在一个房间孤男寡女单独上。如果真是这样安排工作,说明这领导不是个好东西,更不配当领导。男女有别,是中华民族自从人类的诞生便有区分的传统,是一种文明传承,如果这样安排,放开男的不说,那个女人会干这个工作?就算领导三观丧失不知害羞而不要脸,女员工有几个的脸皮有这样厚?另外,如果都是已婚男女,谁的男人会让自己老婆去上这种三观丧失,丢人现眼的班!谁的老婆会让自己的男人去上这种夜班!恐怕男人去不成不说,单位领导会被骂得狗血淋头,一无是处。

谈男女关系属于道德规范范围,与国家实施的劳动法规无关。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界定和规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有法可依,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有据可查。劳动法规管不了这种龌龊的男女关系。守三义,行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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