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曹丕十八岁,曹植十三岁,甄氏已经二十三岁啦。甄氏才貌出众,品行贤德,未嫁给袁绍次子袁熙之前,在娘家时就很有名声。许多人就以此来黑曹氏父子,说父子三人都对甄氏有想法,还说曹操把甄氏让给了曹丕,甚至说为此曹操迟迟不肯把世子之位给曹丕。这些都没有史料记载,我觉得不太靠谱。男女授受不亲,作为贵为丞相的曹操府上,不可能不遵守这些礼仪。
尽管都是具有浪漫情怀的文学青年,但彼此之间的忌讳,应该是不可缺少的。但毕竟是一家人,小十岁的小叔子见到嫂子的机会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止是一次两次。对于美丽而且会写诗的嫂子,产生一种爱慕之情,也很好理解。特别是发生在具有丰富浪漫情感的才子曹植身上,毫不足奇。我认为这是一种很美好的感情,绝不至于是“不忠不义”地大逆不道。
具有小资情调的甄氏对这个小十岁的小叔子的文学才华,非常欣赏,也是合情合理的。对于父亲曹操和兄长曹丕来说,对于叔嫂此时的这种情感,不会是讳莫如深,还可能是非常赞赏,而且乐见其有。毕竟曹氏家族不太崇尚儒家那一套,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不以为就是大逆不道。至于说李善的《文选注》没有记载,宋人误引之类的不足为凭。
至于说这份情感是“禽兽之恶行”,讲究操守的曹植断然不会做,这个就是自说自话啦。这里我说得是曹植与甄氏彼此欣赏,甚至随着时间推移逐步相互产生爱慕之情是可能的,我赞同郭沫若先生的说法。但这绝不是说叔嫂之间,有啥苟且之事,这是两回事,没有史料记载这事。因而,我的结论是:感情是有,但绝没有也不可能有苟且之事。
否则,《感甄赋》就无从说起。至于说“甄”“鄄”通假,纯属臆测。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去世,曹丕接受禅让做了皇帝。次年,三十岁的曹植被徙封为安乡侯,食邑八百户;当年七月又改封鄄城侯。是年曹植作《野田黄雀行》,这次改封成为曹植一生重要的转折点。黄初三年(222年)四月,曹植被封为鄄城王,食邑二千五百户。
也就是在曹植去京都谢恩之后回鄄城的途中,写下了《感甄赋》。这个“甄”如果说“鄄”的话,曹植感“鄄”的啥哪?鄄城之风土人情?显然不会是,有说法曹植就出生于鄄城。但从整个赋来看,几乎看不出曹植是对这个鄄城的爱慕,失落的情感。如果说此时曹丕猜忌曹植,曹植感到政治上不得志,心情郁闷,对由安乡侯改封鄄城侯,表示不满的话,就不能说曹植要表达“寄心帝王”的情感啦。
除非是说了违心的话:我很开心,你把我从安乡侯弄到了鄄城来,我从这里出生,就让我开心的在这里安度晚年吧!显然不合常理。如果是感恩曹丕将自己由鄄城侯改封鄄城王,那应该是哥俩矛盾的缓和,是政治上重新有了机会,理该是心情大好,不该用恋爱失败来表现自己对理想追求破灭的绝望。因而,“甄”“鄄”通假一说 , 太过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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